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因工作需要,百色市信访局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按照德才兼备和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实行公开招聘,择优聘用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待遇
(一)招聘岗位
保安1名
(二)工作职责
1.维护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的工作秩序;
2.引导规范信访群众的走访秩序;
3.协助完成信访事项登记、录入及数据统计分析工作;
4.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(三)工作时间
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。
(四)工作地址
百色市右江区向阳路13号市信访局
(五)工资待遇
工资1800元/月,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;
(三)政治可靠、作风正派、责任心强,具备爱岗敬业、吃苦耐劳精神,服从工作安排;
(四)具有高中(含中专)及以上文化程度,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(包括自学考试、成人教育、网络教育等)的毕业生须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;
(五)年龄为18周岁以上,40岁以下(1980年10月31日至2002年10月31日);
(六)身体健康,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;
(七)退伍军人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。
(八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名:
1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2.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3.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4.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5.曾因吸毒、嫖娼、赌博、盗窃、寻衅滋事等收到处罚的;
6.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7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报名程序
报名时间:2020年11月11日8:30至11月13日
报名地址:百色市右江区向阳路13号市信访局办公室
联系电话:0776-2824356
报名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,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、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,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,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。
五、面试程序
(一)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资格审查
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: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报名登记表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等。
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(如:毕业证、身份证、准考证等)及相关材料不全、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,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,取消其面试资格,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。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面试人选确定后,在百色市信访局发布面试公告,发布面试公告时间另行通知。
(二)面试实施
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,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、言语表达、计划组织、人际关系、应变能力认知程度以及广西等。
面试期间,应聘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。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、籍贯、毕业院校、工作单位、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。凡透露本人姓名的,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,其余酌情扣减面试成绩3-5分。
面试结束后,当场公布面试成绩。
六、体检和政审
1.体检
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,按招聘计划数1:1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。
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,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,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同放弃资格。
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。
应聘人员对非当日、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,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,经批准后进行复检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按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。
对于在体检过程中,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,不予聘用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,应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。
2.考察
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。着重考察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修养、业务能力、遵纪守法、岗位匹配度等情况,同时要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、个人经历不明、历史状况不清,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,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。
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察的,从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。
七、公示和聘用审批
经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等程序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在百色市信访局网站(https://bs.gxxf.gov.cn/)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满后,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按政策规定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。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,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。
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《劳动合同》,聘用期限不低于1年,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。
八、纪律监督
(一)实行回避制度。
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人员招聘过程中,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,应当回避。
(二)加强保密工作。
严格执行保密制度,严防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。
(三)严肃工作纪律,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必须严肃处理:
1.应聘人员伪造、涂改证件、证明,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。
2.违反《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。
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、弄虚作假、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,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。
对违规招聘的人员,一经查实,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,已聘用的人员,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。
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,视情节轻重,给予调离工作。
(四)纪律监督
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,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。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,应立即予以纠正,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,触犯刑律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中共百色市委员会百色市人民政府信访局
2020年11月10日